银行因章管理不善产生的案件大多要么是非法集资、要么就是职员合伙外部人员转移银行资产,想来银行行长应该也不会使用银行公章以银行的名义去借贷,此次我们假设是银行行长自己与他人发生借贷关系,但作为银行公章的持有者,行长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章将银行作为担保人与他人签订协议。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支行长没有获得分行的授权就私自使用公章给自己做担保,最后产生借贷纠纷,银行要不要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及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该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简言之银行的分支机构不能作为担保人,同时银行分支机构没有获得总部书面授权,那么担保合同的担保行为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银行存在过错行为,如支行长明分支银行担保是无效的,但为了从第三方债权人处获得借款,依然在担保人栏上加盖了公章,那么显然银行是有过错行为的,第三方债权人无过错。最终产生纠纷,虽然担保无效,但银行还是需要承担过错的责任。
参考案例:人民最高院《刘森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21号】
所以关于过错行为,还是不得不提到银行的内部印章管理安全问题,为预防银行重要印章脱离监管,无法实时掌控被私用于与银行业务无关文件协议上,给银行带来损失风险,应当加强内部印章管理,并在原有基础上适时建立新的印章管理模式,使用智能印章管控系统,管理银行印章安全。
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以手机APP+云服务器为核心,结合终端智能设备,实现银行内部印章管理在线远程化申请、使用管控,设备盖章完成后自动生成用印记录台账。用前审核用后追溯,实时监管银行用印状态。
这款操作简单又安全的便携式的超喜欢,给思格特个好评
首页的红色印章机好像照骗挺好看的,超有光泽,估计摸着也舒服,不粗糙,有没有买过的小哥哥告诉我好不好用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觉得便携式的很像个个饮水瓶
这么多种颜色,我就喜欢黑色的,够炫酷
智能印章真好用
拍照上传,申请用印,这个步骤我喜欢,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