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开公司,如何避免一方在未经商议表决的情况下私盖公司印章?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分权管理”,此分权非彼分权,传统意义上的分权是企业管理人员将权力下放给下属,但我们今天要说的其实是权力制衡的问题。
即两人合伙股份公司,如何保证在未经共同表决同意的情况下,避免和杜绝一方私盖、偷盖印章?
陆华某出生于1985年,在某次聚会当中结识了阿英。阿英家里条件较为殷实,于是,陆华某便自称手上有几个项目为由,邀请对方和自己合作开办公司,阿英出钱,陆某出力。
2017年5月,双方便合伙开了一家公司,陆华某为法人代表,保管公司印章并负责公司一切事宜。
不料,2019年6月为偿还个人债务,陆华某竟背着阿英私盖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向荣某
借款100万元,协议上约定借款还款期限为6个月。
2019年底不知情的阿英,一直在等待投资回报,然而最终收到的确是无数个的催债电话,原来陆华某借款后,部分借款用作了偿还个人债务,但依旧还是有很大的缺口,于是便将剩下的钱拿去赌博,想要借此填上所有窟窿,没成想最后一分没剩下。
荣某在多次催要借款无果之后,便将陆某化与阿英合伙开办的公司以及陆某化本人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同时申请冻结阿英公司银行账户,该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印章是体现公司意志的法定形式工具,因此为了避免公司印章违规使用,而造成如上述案例当中的风险隐患,绝大部分企业印章使用采用的都是授权审批使用的模式,既印章保管人与授权盖章不能同为一人。
但传统的实体印章持有印章的人员虽然有制度上的制约,但如果没有实质性的监控措施,也还是很容易发生违规用印的风险。因此思格特小编建议企业尤其是合伙人开办的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的印章管理模式。
以思格特智能印章系统为例,依托于智能设备与物联网技术、APP管理软件的相互结合,公司将印章安装至智能终端设备当中交由A人员进行保管。而印章的使用权限却由B掌管。
A每次需要加盖印章,则必须通过APP管理软件提交用印申请,由B审核通过之后再由智能终端印章机完成自动盖章。需要两人共同配合才可完成文件用印,有效的杜绝某个人员私自盖章使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