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章作为机构权力、信用的象征,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公章使用管理混乱,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规定: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也就是说公司只能拥有一枚合法的行政公章。
但是有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加快速的开展业务活动,存在使用两枚甚至多枚公章的情况,这无疑会加大企业公章管理难度,引发印章管理风险隐患。
周某(化名)与某实业有限公司、陈某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
某实业公司成立后,没有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公章备案;而是在没有正规刻章资质的一家打印店,刻制了两枚写有公司名称的公章。随后交由公司某项目负责陈某和财务人员分别保管。
陈某在使用和管理这枚公章过程当中,未经过公司授权,便私自将公司名下的某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一千万的价格卖给周某。
在买卖合同上,陈某加盖了实业有限公司公章,周某按照合约支付款项后,随即对该建设用地进行建设招标,过程当中收到了实业公司的阻挠。
沟通无果后,周某将实业公司以及陈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实业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实业公司主张合同上加盖的该枚公章系陈某私刻使用、实业公司对合同不予认可。
法院经过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明,:陈某所使用的该公章在公司年检、经营管理中均有使用过。实业公司主张的的印章系陈某伪造与案件证据反映的内容不相符,法院不予采信。况且,
陈某作为实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根据常理,周某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合同上加盖的公章系实业公司使用的印章。至于实业公司使用公章不规范的问题,不属于本案审查的范围。因此,两枚公章虽未经过备案,但其中任何一枚对外均代表实业公司,合同上加盖哪一枚公章,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企业成立之后,刻制印章一定要到指定服务窗口进行刻制和备案,其实价格相差并不大,捡了芝麻丢西瓜,该重视的不重视就得不偿失了。
用时如无必要,就不要多刻公章,如此只会增加管理风险。一枚印章不够用?用章效率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而非一味增加数量。
人工印章管理模式显然已经并不适用与现代企业,企业可选择建立智能印章管理系统,思格特智能印章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软件与设备终端连接,实现了印章申请、审核、使用以及用印登记工作的在线远程化操作,遇到异地用章、印章审批领导出差等情况,只需通过手机APP便可以进行远程操控,没有地域、时间上的限制,随时随地管控印章使用。
这个产品对公司公章管理很实用,使用很方便,不用再担心公章外带的风险,店家服务很热心
感觉建筑行业的比较适合,每个项目可以放一个,这样就能实时查看项目盖的文件了
便携式 非常方便好用 上传图像很清楚
之前在展会看见过,新玩意,很多人围观
公司现在就在用思格特的便携式的智能印章机,老板不在也可以盖章,挺方便
拍照上传的功能不错,不用每次拿这文件去找老板盖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