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智能印章>>公司新闻>>行业新闻>>最高院解释 银行印章管理风险防范 员工盖虚假公章 银行可能也要承担责任!
案情摘要:
1、银行副行长戴某向郭某出具借条(该借条上盖有银行专用章):借款金额4720万元,郭某依据借条约定将该笔款项转至公司账户。
2、银行以借条上的公章属戴某私刻为由意图否认与郭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提出鉴定后又撤回。
3、另查明,副行长戴某盖章的地点为其在银行的办公室。
4、郭某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争议焦点:
副行长利用“虚假公章”实行其个人借贷行为,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裁判概述:
银行欲否认对外出具借条上公章真实性,应当在诉讼中提出鉴定,且提交双方共认(或权威第三方备案)的真实公章作为鉴材进行比对,银行无法提供或撤回鉴定申请的,认定银行主张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
银行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案涉借条上公章为虚假伪造公章。银行主张涉案借条上该行印章为戴某私刻公章,但其提交的相关证据均为其自身制作,更无证据证明涉案公章为戴某私刻。在银行提交的关于戴某犯罪的刑事判决书中,亦未提及本案所涉银行公章为戴某私刻,戴某私刻过公章的事实并不能证明案涉公章即为其私刻。按照证据规则,银行对涉案借条上公章提出异议,应当在原审法院提出对涉案公章进行鉴定,但银行在提出鉴定申请后又撤回鉴定,因此,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借款合同上公章为虚假公章,银行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本案银行在没有完成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去鉴定印章的真假情况之下又不能提供完整的公章审批、使用登记记录,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银行没能提供直接证据是此次判决败诉的原因。
银行又该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呢?
珠海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依托于物联网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将传统实体印章结合终端智能印章机,形成了以手机APP+云端服务器为核心的智能印章管理平台。
1.设备全密封:采用授权解锁和机械开锁双向操作,在没有领导人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私自更换和取出印章,真正做到人章分离。(藉此无论公司还是银行遇到上述事件都可以表明真正的公章是安装于智能印章机当中,没有经过授权其个人使用的并非本单位真实公章。)
2.远程管控:申请人账号或指纹登入系统申请盖章、领导人远程授权通过才能启动使用印章机,而在申请过程中智能印章管理系统会自动拍照同步盖章文件信息发送至领导人手机APP后台当中,便于确认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过程中也是不能更换盖章文件的,有效预防审核通过后个人却私自更换成与本单位无关的文件。
3.云端台账:盖章完成后,系统都会重新对已完成盖章的文件进行重新拍照,上传至云端服务器进行存储,完整记录用章申请人、用章时间、用章地点、用章文件等信息。便于事后追溯举证。
全密封人章分离智能印章管理设备加上云端服务器的数据支撑,遇到合同、经济法律纠纷时亦形成直接证据,真正将公章置于单位的眼皮之下。